近期,多次發生廠商重覆定稿,紙本水銷再印,浪費行政資源。
故依據2023年8月10日臨床試驗中心會議決議:
於2023年9月起,若每案合約(新案+變更)收到本中心通知定稿用印後,廠商要求再修改超過1次,第2次起將視為合約變更,酌收合約審查費一萬元。
另外,再次呼籲,合約審查有時間排程,若本中心已提供審查意見,請勿單次僅回覆審查意見中的一部分就提供給本中心,進而要求法務先行審查,佔用其他合約的審查時程與資源,敬請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