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
再次重申:為配合本院政策,於2024年3月4日起,凡送案至本院之臨床試驗計畫案,皆需取得IRB核發之「IRB許可書」、臨床研究受試保護中心(HRPC)核發之「機構同意醫學研究執行證明書」以及臨床試驗中心之「臨床試驗合約簽署完成」,始能在本院執行計畫案。
關於「機構同意醫學研究執行證明書」之相關流程與問題,請洽本院臨床研究受試保護中心之承辦人梁先生#44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