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第2季HRPC會議決議,本中心為精進提升合約時效,如合約已完成審查時待用印時,尚未完成或取得本院「IRB許可書」、和「HRPC機構同意醫學研究執行證明書」時,符合下敘條件之一的臨床試驗計畫的合約適用,可向本中心申請進行合約先行用印流程,以加快合約用印時效。
1. 啟動快速簽約運行條件(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) (1). 全球性競爭收案 (2). First in Human
2. 申請合約用印時,毋須檢附「IRB許可書」、「IRB核可新版ICF」;合約內文中需註明「本試驗案須取得本院IRB許可書及機構同意醫學研究執行證明書後始可執行計畫」。
3. 流程(如下圖示):
4. 待IRB核准,將由本院HRPC依據AAHRPP進行IRB核准之ICF和合約之審查,審核無誤後,HRPC將開立「機構同意醫學研究執行證明書」。
※提醒:因本院合約與IRB採平行審查,請送件廠商於IRB和CRC送案審查,務必確保該案兩方負責損害賠償之對象是一致的,避免發生:ICF損害賠償是CRO、而合約損害賠償是Sponsor。如有此情況發生,HRPC無法開立機構同意執行證明書,亦無法在本院執行計畫,請廠商自行承擔,並負責將其修改為一致。
詳情請見:臨床試驗中心新案合約 若有相關疑問,請洽臨床試驗中心 分機:4780
感謝您的配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