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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簡介

Center Introdu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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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試驗會談室


臨床試驗合作廠商監測空間>申請說明與使用管理辦法:

一、目的:本申請流程僅為提供空間給臨床試驗合作廠商於本院進行「人體試驗受試者維護暨查詢系統」監測作業使用。 

二、監測場地:臺中榮民總醫院
            場地一:門診後棟2樓 3230室。
            場地二:第二醫療大樓8樓 86病房臨床試驗中心會議室。

三、申請條件及對象(須符合1~3點)

  1. 已跟本院簽署臨床試驗合約之合作廠商。
  2. 在本院有負責臨床試驗計畫之該案CRA。
  3. 已開通「人體試驗受試者維護暨查詢系統」權限。

四、申請方式:研究助理下載「空間設備使用申請送件核對單」及「人體暨受試者維護系統帳號申請表」,填妥備其文件後,提交給中心,中心將開通研究助理可預約場地之權限。每個月月底會於員工入口網開放申請監測場地,廠商監測以當日預約每次四小時為基準,最多預約二次,由該案助理協助預約。

五、預約路徑:員工入口網>所有應用程式>行政>場地預約>臨床試驗中心-會談室。

六、監測空間使用使間:上班日09:00-13:00 ; 13:00-17:00

七、請試驗案助理協助廠商指引路線以利前往監測空間。

八、使用規範: 為維護場地使用品質,煩請務必遵守以下規範,若下列情況發生,一律取消當日借閱資格,須重新申請;若情節嚴重者,本中心有權取消申請借閱資格。

  1. 應於場地預約之預約事由欄位輸入「該案IRB編號、主持人姓名、研究助理姓名與連絡電話」,若經查核,預約未符合規範者,本中心有權逕行取消,不另行通知
  2. 使用者離開前應關閉相關設備之電源,桌椅回歸定位,廢棄物及垃圾自行帶走,共同維護環境清潔
  3. 本會議室禁止菸及禁止大聲喧嘩。 
  4. 監測空間桌椅配備皆為重要資產,請所有使用者務必愛惜使用,共同維護設備之良好狀態,以確保使用著之權益。
  5. 管理單位將不定期查核監測空間使用情形,如使用事實與預約內容不符,或預約後無故未使用,管理單位得停止該時段使用權利。
  6. 預約未到滿三次將取消預約資格,如需取消預約,請務必聯繫該案研究助理並告知臨床試驗中心,以便釋放時段給其他有需求的廠商使用。

九、使用規範:以上如有未詳盡及未規範事項,得隨時提出改善建議,或由管理單位主動提案修正。

十、如有會談室相關疑問,可歡迎來電本中心詢問,分機 #4780 或#4774 江小姐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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